火灾自动报警规范中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的8.1.1和8.1.2以及8.3.1.请问:1.火灾声光报警器是独立增加设置的吗,还是可以利用火灾报警系统的声光报警器,只是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经过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即可?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规范用“可”设置在保护区附近,就是也可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可以这样理解吗。 问题1:与探測器组成独立的系统 问题2:放在防户区附近,消控室在附近,可以,远了不合适 那就是必须设置专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火灾声光报警器,名称改为为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更方便理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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