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兼做普通照明问题
小白上路,请教大神解答相关问题:GB51309-2018 3.1.6Z中规定,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做日常照明,而在3.6.5中规定,系统内非持续性灯具应保持熄灭状态,这两处是否有冲突?还是说兼做日常照明的应急照明灯具并不定义为非持续性灯具?目前应急照明灯具功率较小,无法满足日常照度需求,当采用应急照明兼做普通照明灯具时,如何解决此问题?只是增加灯具数量吗?有没有一种可能:兼做日常照明的应急照明灯具,比如做到12w,一般灯珠满足应急照明需求(应急及普通时均使用),另一半灯珠只在平时使用?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21-5-19 14:03 编辑没有冲突,双光源,一个普通一个应急
就是你最后说的这个方法,有产品
尽量避免,理由就是后一条规范 x01oct 发表于 2021-5-19 14:01
没有冲突,双光源,一个普通一个应急
就是你最后说的这个方法,有产品
感谢感谢,今日跟大神学到了很多 ,。?! 发表于 2021-5-19 15:37
感谢感谢,今日跟大神学到了很多
但是项目中我们确实很少用到这种产品,一般都是分开设的。 x01oct 发表于 2021-5-19 14:01
没有冲突,双光源,一个普通一个应急
就是你最后说的这个方法,有产品
双光源不好,不便于维修,最好还是分开设置,做双光源可能图审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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