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7-15 09:59:11

GB51309有配电室、配电间两个不同概念,且在3.3.8-2-“2)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内或电气竖井内”中,把“低压配电室、配电间”两个并列表述,所以“配电室”(应该是指变电所)才需要设备用照明,“配电间”是不需要设的。
规范的概念含混不清,建筑电气圈不乱才怪。

,。?! 发表于 2021-7-16 17:26:02

路过_AK273 发表于 2021-7-15 08:53
GB51348-2019 13.6.4是有条件的,当电源满足负荷分级时才不应采用蓄电池供电;否则要带蓄电池的。

楼主的项目是消防电源负荷等级是3级,应该属于“电源满足负荷分级”的情况

tjzd 发表于 2021-9-26 14:59:02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5-17 08:54
如果消防没有单独进线,配电室灯具带蓄电池

请问这个回复函可以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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