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回路能否沿墙壁暗敷设,跨越楼层供电?
六层小型公建,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消防用电负荷为三级消防应急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现在首层配电小间内设置消防集中电源
再沿楼梯墙壁暗敷设,放射式 给二至六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是否违反规范?
自己第一感觉是不行,违反规范,消防支线跨越防火分区了 是的,都六层了,设个电缆井多好 不设电缆井,每个防火分区也就是每层一个应急照明回路,也不可以吗? 从防火性能上分析,金属管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内暗敷耐火极限远大于疏散照明要求的持续供电时间,所以,对于小型公建,每层一个应急照明回路,不设电缆井应该可以。但是,规范只认为在竖井内敷设的线路不算穿越防火分区。一个集中电源,可以给相邻防火分区的应急照明供电(不同回路),跨越防火分区,就会引起争议了。, 防火分区是怎么划分的,每层一个的话按规范做就行了,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的非集中控制系统怎么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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