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保护开关
老民规有这个,新民规取消了,剩余电流保护开关还在哪里能用?除住宅外,别的建筑好像没有要求了 要不就直接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10.2.7有些相关内容 沉默是金哈 发表于 2021-4-8 08:4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10.2.7有些相关内容
是呀,这个是上系统,单个剩余电流保护开关就不用了 6.4.1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 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 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wenqi3276 发表于 2021-4-8 11:32
6.4.1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
这条说的很模糊,不知什么样的建筑采用 是的我们这边审查都要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直接整起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8.7.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这条大家怎么执行的?好像执行的不多。关键是动作后或报警后要排查,谁去排查,报警信号给哪里、怎么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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