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09-2018 第3.6.5-2条如何理解,消防应急照明可采用人体感应或声光控灯具吗?
3.6.5 -2条的内容:非火灾状态下的集中控制系统内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应保持熄灭状态,持续型照明 灯的光源应保持节电点亮模式。可否理解为采用集中控制系统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建筑内的消防应急照明不可以兼用日常照明,即应急照明不能采用人体感应或声光控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不可采用人体感应或声光控灯具但如果有合用灯具,则平时照明可以采用人体感应或声光控
应急照明不能采用人体感应或声光控灯具 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122598-1-1.html 虽然3.7.2规定了非集中控制型在非火下,非持灯可以感应点亮,但对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来说基本实现不了,厂家给出过建议,感应点亮因为要维持足够照度,如果应急灯火灾正常功率5W,感应点亮就达到了10W,这对于集中电源型输出回路小于等于6A熔断器来说带载数量大大减少了。结论:集中电源无论是集中控制还是非集中控制,都不采用感应点亮模式。 可是目前大部分项目,特别是小区住宅楼的,楼梯间前室都是设计用感应的应急照明灯,集控型的{:1_437:} 应该是两种工作状态,但是感觉不是很可靠。要是甲方坚持合用审图也能过的话,平台和门处建议做成两个以上灯具,减少故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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