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了施工图,项目在建,甲方想套新民标条文出变更合规吗
如题,按旧民规已经出了终版施工图,现在甲方想要省钱取消水泵巡检柜(只取消这个,别的没有按新民标来),这个规程上合理吗? 合情合理~~~ 个人觉得合理 如果改了要重新报审之类的流程吗?我以为如果要改,就要全部按新民标的改过来,然后重新报审,有这种就改个局部的说法?关键别的小修改还好,但是巡检柜之前是强条。。。 cad2020 发表于 2021-3-5 17:46如果改了要重新报审之类的流程吗?我以为如果要改,就要全部按新民标的改过来,然后重新报审,有这种就改个 ...
出个修改通知单就OK了 应该可以取消巡检柜。
应该取消,不会影响验收。 当然不合理,你出图时的设计依据并没有新民标。
你这条改了,别的条改不改?新民标里电缆很多要用B1,d0,t0的,均压环,这些都不改了,就看见省钱的了,就改了? 业主想不装,请业主自己给施工单位下个文,别走设计这里。
他们能搞定消防验收,设计可以不多嘴。
要不然设计就在验收单上签上消防水泵房配电柜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到时候验收不是按照过审的施工图来吗? x01oct 发表于 2021-3-8 12:10
业主想不装,请业主自己给施工单位下个文,别走设计这里。
他们能搞定消防验收,设计可以不多嘴。
感谢回复,我就这样去要求他好了~ 9楼说的是有道理的,这个不应该从设计这里出变更,这样搞的像设计失误一样。甲方想取消,就甲方出联系单,或者喊施工单位出技术核定单,然后五方签字盖章同意就行,这样主体是甲方或者施工方,出设计变更单主体是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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