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集中电源是否按照防火分区设置
本帖最后由 西瓜皮不瓜 于 2021-3-1 09:01 编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3.3.7.2
2)人员密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相邻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共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3.3.8.2
1)应综合考虑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导线截面、压降损耗等因素,按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设置集中电源;灯具总功率大于5kW的系统,应分散设置集中电源。
3.3.7.2明确规定了按照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是对于集中电源却简单的写成按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设置,不知该如何设计。
举例:11层办公楼,每层500平左右,一层一个防火分区。集中电源是否需要参考3.3.7.2按照每个防火分区单独设置,还是多个楼层共用一个,按照图集画法。
办公楼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3.3.7.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 3.3.8灯具采用集中蓄电池,首先系统形式就不一样。 一层一个防火分区,多个楼层共用一个 按图集设计 人員密集场所每防火分区设一个,办公楼不属于 按防火分区情況是指应符合压降在允许范围 集中电源没要求按防火分区设置, 对于竖向的可以结合每层的回路数沿电气竖井考虑多层设置一个集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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