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标13.3.8条文讨论。
第2条第2)款,消防电源监控点设置部位,有一个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我的理解,这条规范的大前提是有消控室的情况下才应设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是没有消控室的情况下采用的系统,为何出现在这个条文中?既然没有消控室,监控主机放哪里?因为按照第1条,监控主机要放在消控室里,岂不是矛盾了?大家怎么看?是矛盾了 只能说这本规范出来时,不知道会提前出来本应急照明的新规范,或者不知道新出的应急照明新规范的内容。{:1_428:} 还有一个规范要求灯具嵌顶安装,一个规范反对不能嵌顶安装。呵呵。
设计人员自己看着办吧。都是国标。 明知错了,还不改 参考图集14X50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9D702-7 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 找答案!!! 新民标15年完稿,审核了4年,这本书审核期间其它规范都更新了,如果再不拿出来实施,估计这本书就胎死腹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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