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公共照明及应急照明配电问题
最近一住宅项目,一类高层,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别在负一层电井内设双切箱(ZAL、ZALE),放射式供各层电井内公共照明分箱(AL)和集中电源(ALE),设备都在电井内。详附图。审图意见:公共照明按 新民标第3.2.10条,需在末端配电箱(各AL)切换;
应急照明供电按 GB50016 第10.1.8条,需在各集中电源(ALE)设置的楼层处均设双切箱向各集中电源供电。
不想改图,要怎么和审图沟通呢?
一类高层安审图意见改更合理 第一条建议按图审修改,第二条就没啥意思了,应急照明新规都实施一年多了,{:1_437:} 公共照明,末端切换,然后带几层 应急照明,没有问题,可以让图审老师看看标准图集19D702-7第16页注5 我们这边总共意见多层都是要求跟楼主相同的设计。但是以一类高层审图是不是有其他考量 多谢各位,公共照明还是要改改 图中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主要是强调末端端切换,都可地下室设置双切总箱单回路T接。公共照明你可以在双电源切换后进行单电缆T接处理,也可以低压双回路T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属于配电装置不要按配电箱考虑,图集画很详细可以参考做! 按照GB51348-2019第13.7.4-6条的思路,且竖井内又不涉及到穿越防火分区,公共照明按照楼主设计没有问题啊。 并非所有的一级负荷都必须末端切换。 楼主设计的没有问题,没必要改图。 现在一类高层公共照明属于二级负荷啊 majiusheng 发表于 2020-12-23 16:57
现在一类高层公共照明属于二级负荷啊
一类高层住宅的走道照明是一级负荷;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走道照明是二级负荷。
{:1_423:}
路过_AK273 发表于 2020-12-15 14:16
楼主设计的没有问题,没必要改图。
就标准的字面意思来说,一级负荷是需要在末端设双电源切换供电的
但如果根据部分地区的宣讲来说,LZ的设计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是白纸黑字,一个是口说无凭,熟轻熟重? 这是哪里的项目,我们做的湖南项目,也是这么做的,没有被提,我们理解一栋楼做一个双切,那里就是末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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