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没有权威的定义才有争议啊,丙类如果全是火灾危险场所,那么防火规范中要做喷淋和报警的条文-棉、毛 ...
这个规范倒是有定义,但是感觉有点模糊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不代表 发表于 2020-12-1 15:16
就是没有权威的定义才有争议啊,丙类如果全是火灾危险场所,那么防火规范中要做喷淋和报警的条文-棉、毛 ...
建规列出场所的穷举法本来就一直也是令人不解的方式。真能包罗完整没有遗漏?用归纳法“等类似用途的”更是说不清道不明 本帖最后由 whitepigeon 于 2021-11-4 17:29 编辑
轻云舟 发表于 2020-12-1 15:25
这个规范倒是有定义,但是感觉有点模糊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
大赞,没看过这个规范,想不到一向奇葩的验收规范也能做点好事
那么雷规编组以及配四上说的“去掉火灾危险场所”,也是没有根据的了。。{:1_428:} 防雷规范编制组不是已经澄清过
删除了火灾危险场所么,主要是GB50058修编、跟进的问题 D800-1~8 发表于 2021-11-4 17:24
防雷规范编制组不是已经澄清过
删除了火灾危险场所么,主要是GB50058修编、跟进的问题
确实有个回复啊,而且只看到个截图,没看到问题,这就是澄清吗?
澄清不应该在正规出版物或官网上昭告天下吗?
再说我的回复不就是在针对这个回复吗。
回复所谓“50058已经删除了,所以雷规也删除”并不符合实际。雷规这条没有说是针对50058,只是针对有这个环境,现在GB50257还有火灾危险环境定义,为何不能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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