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esaner 发表于 2020-11-19 11:35:28

关于超高层住宅避难层照明的问题

按新民规7.2.4: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现在已知超高层住宅避难层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包括消防风机,一般照明灯具和应急照明灯具。请问,避难层的一般照明灯具是否属于消防负荷?如果不属于消防负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不能从避难层的消防总箱出线了?而是要从低压柜直接出线供给这些灯具?

abu1216 发表于 2020-11-19 11:38:26

我们一般没有做普通照明,全部做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属于应急照明,消防负荷,从变电所专门配出线供电的消防总箱出回路
原来民规是要求避难层100%备用照明,现在改成50%备用照明了
但我们做法没变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4:37:17

全部算消防负荷,好做设计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5:05:23

避难层三种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疏散标志灯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5:08:19

一般做法:避难层设置专用双切箱,带备用照明,带一台疏散照明集中电源箱,该箱配出疏散照明、楼梯间疏散(下行,单独回路)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5:10:28

备用照明,采用普通照明灯具即可

abu1216 发表于 2020-11-19 15:21:34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5:10
备用照明,采用普通照明灯具即可

树总,现在备用照明都用普通灯具了吗,如果是消防负荷,不是应该消防灯具?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9 15:36:29

abu1216 发表于 2020-11-19 15:21
树总,现在备用照明都用普通灯具了吗,如果是消防负荷,不是应该消防灯具?

都烧到这个位置了,人早就跑光了(GB51309-3.8.2第1条)

msdaofeng 发表于 2021-4-20 17:25:14

假设超高层有两个避难层,避难层只有照明负荷,消防风机均设置在屋顶,请问这种情况下,避难层供电(照明)怎么搞,为每个避难层出两条电缆专门供照明吗,还是在负一层设两个总箱,然后放射式在每个避难层设双切箱?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4-21 08:44:36

msdaofeng 发表于 2021-4-20 17:25
假设超高层有两个避难层,避难层只有照明负荷,消防风机均设置在屋顶,请问这种情况下,避难层供电(照明) ...

直接从变电所供电算了,就两个回路,还搞个1拖2的配电箱

msdaofeng 发表于 2021-4-25 16:04:07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4-21 08:44
直接从变电所供电算了,就两个回路,还搞个1拖2的配电箱

“1拖2的配电箱”是什么意思? 是采用树干式,从变电所引出两路电源,每个避难层T接出来来做一个双切的箱子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4-26 14:25:41

msdaofeng 发表于 2021-4-25 16:04
“1拖2的配电箱”是什么意思? 是采用树干式,从变电所引出两路电源,每个避难层T接出来来做一个双切的箱 ...

建议直接从变电所接电源,取消二级配电箱

dfp001 发表于 2021-5-6 09:38:39

直接配电房引出双回路,采用双回路树干式末端互投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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