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抬杠么,王总的意思是减少消控中心的出线量,我只是复述了他的原话,至于你们咋执行我可不管
不是抬杠,这是我正在搞的一个工程,以前也有这种情况。
不分工程大小,显然是有问题的。 飞狐 发表于 2020-11-18 16:34
环形总线要的线更多了,条文又没有明确仅一类高层住宅设区域报警主机啊,最关键的是王总自己不画图。有卖 ...
确实有这个问题,但是王总在宣贯上特意强调了,这个条文就是指一类高层,他说二类高层户内不用设置探测器,点数少,就不用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了,但是我们设计是否区分一二类高层这个就得看审图了。 azbe 发表于 2020-11-18 17:34
不是抬杠,这是我正在搞的一个工程,以前也有这种情况。
不分工程大小,显然是有问题的。
没招啊,他写这个东西老是一刀切,不说明白前提条件,就像13.2.3 下列民用建筑及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1)开敞式疏散楼梯间;一下把所有敞开式疏散楼梯间都给圈里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11-18 14:15
欢迎把王总宣贯的东西多在论坛里讲讲,开个贴子也行
王总的话就是圣旨?可以当规范条文使用? 规范成了老王家的自留地,白纸黑字的条款,想咋说就咋说。 为了可靠性,为了火灾报警控制器不会挂掉:
13年火规规定每个控制器不大于3200点,每个联动控制器不大于1600点
现在民标又整出来每个住宅楼都设,甚至是每个单元设一个,对于二类高层每个区报所带点数可能就是200点都不到。
把区报设在门厅更是问题很大,除非能给建筑要一个值班室,在公共区域搞这个就很搞笑了。 afengx 发表于 2020-11-18 12:00
关于区域控制器的设置,GB51348的要求与GB50116是不同的
GB50116-2013第6.1.4条: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 ...
感觉50116第三条还是挺重要的,为啥51348删掉了?难道现在厂家有可以放公共区域而不会被人动到的报警控制器了? 谢谢各位,我是这么做的:
住宅基本情况:18层单元式纯住宅(二类高层),每栋楼3~5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防排烟,门厅无人值班。
----每栋楼只设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设在任意单元一层门厅,风机直启线引至小区总消防控制室。区域报警控制器与总消防控制室集中报警控制器联网总线连接,审图没提出异议。
规范也没明确二类高层住宅可以不设,也没明确必须每个单元都需设,我综合了一下大家的意见。谢谢{:1_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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