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问题2
雷规中二类防雷规定进线必须按照SPD,而且是强规,是否妥当要拎清这个问题首先须搞懂SPD是个什么东西 应该说SPD真不是个东西{:1_428:},且不论它的正作用,它的副作用是决不可忽视的。 如果二类建筑是在少雷区,SPD的作用就不大,而副作用仍在,利弊失衡就比较严重了。强制规定都得装SPD就不是太合适了,而且还是强条。 少雷区装SPD相当于引狼入室,养虎为患吧{:1_428:} 可能是雷规没有雷区的定义吧,只是把雷暴日的概念融入防雷类别中,这就难免太粗太笼统。重要的少雷区建筑也可能是二类,但重要的建筑不见得抵御SPD的 副作用就强,反而是危害更严重{:1_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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