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规13.7.4条如何理解?
新民规13.7.4条第2款规定: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时,应由一段或两段消防配电干线与自备应急电源的一个或两个低压回路切换,再由两段消防配电干线各引一路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自动转换供电;
这个条文该如何理解?可以画个图出来看看吗?
方案一:由T2电源线与发电机电源线通过ATSE作应急母线电源,由丅1消防出线与应急母线出线引至末级ATSE T1与T2电源线分別与G出线通过ATSE作二个应急母线段,分别由二个 应急母线
各出一路至末级ATSE 新〈民标〉3、2、3:150m及以上超高层公建消防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方案一二以双重电源加G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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