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规这两条矛盾么?
如下,一个不能装过负荷保护,一个可以装,但是要有报警功能。 9.2.13这一条也有冲突吧{:1_436:}不矛盾,均不设过负荷保护。 从消防负荷的重要性,仅作用于信号,而不作用于跳闸 过载不动作仅作用于信号的断路器算不算设置了过载保护{:1_423:}{:1_423:}{:1_423:}{:1_423:}{:1_423:} swdswd 发表于 2020-8-3 21:16
从消防负荷的重要性,仅作用于信号,而不作用于跳闸
现在这个线路指的是 消防设备配电箱到消防设备的 还是说从变配电的低压柜开始算啊? 老民规好好的,过负荷作用于信号,为啥改为了不准过负荷保护。这文字真是奇怪啊。 新的民规出来,并没有解释很多疑难问题,反而增加了些 如这种过负荷保护问题,就应该非常明确,不能让大家去猜,应该这样编:消防负荷过负荷保护,末端保护只能作用于信号,且信号应传送至。。。,变电所出线端,当过负荷整定大于额定2倍以上时,可以直接作用于跳闸。。。当消防设备有备用时,过负荷时应改备用设备工作。。。 7.6.3的条文解释说:“当设置时只能作用于报警” 1305850287 发表于 2020-8-4 09:25
7.6.3的条文解释说:“当设置时只能作用于报警”
正文干么不直接这么写呢。之前听说条纹说明好像没有法律效力 有些断路器,过负荷保护根本关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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