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是金哈 发表于 2020-7-24 14:16:18

北京地区公共照明收费问题

听说北京供电公司规定,住宅公共照明按动力计费,但没找到依据,不知是否真实,求教

x01oct 发表于 2020-7-24 15:04:26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20-7-24 15:06 编辑

不一定,也可能是属于非居民照明,建议你还是跟供电局建审科联系一下。

曾经有这么分的,但是北京经常改,各区也不一样,只能供你参考了:

(光)非居民照明(在光柜分支出线处直接加计量表):竖井、管理用房、地下室(80%正常照明算光,20%应急照明算力)、室外照明。
(力)非居民照明:消防照明、事故照明、走廊电梯厅照明、人防照明。

这个应该是6~7年前的做法了,最近的我找找,忘记了

x01oct 发表于 2020-7-24 15:09:26

这是今年去海淀分局沟通的结果,与前几年的稍有不同,但大体思路一致:
光柜里的非居民照明:居委会用房,电表与居民的不一样(供电局设置)
力柜里的非居民照明:屋顶泛光、单元公共照明、单元公共空调,单独设表

沉默是金哈 发表于 2020-7-26 11:32:20

x01oct 发表于 2020-7-24 15:09
这是今年去海淀分局沟通的结果,与前几年的稍有不同,但大体思路一致:
光柜里的非居民照明:居委会用房, ...

非常感谢哈

hzw0308 发表于 2020-7-26 12:24:06

住宅公区照明由力柜出线,通常力柜进线处有一块局属总表;各区要求不同,提前咨询吧,但是不同的方案员,要求也不一样

荣知事 发表于 2020-7-26 17:15:11

2楼还是有根据的。住宅小区由于实行 “ 一户一表 ” 所以变压器一般作为公用性质。但不对小区以外用户供电。变压器产权移交供电企业,供电企业负责管理。一般供电企业会在高压侧或者低压侧设置总表,只是企业内部考核形式。
小区物业属于一般性工商业用户,有专门的计量装置。这里照明和动力电价是不同的。规定实行分别设置计量装置。也可以实行动力、照明,定比计算。因为有些一般性工商业用户实在太小,分表容易造成高价低接问题(高电价设备,接到低电价线路上),而且布线实在不方便。这个比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的。所以说,定比的可以不设专门线路。分表计量的,需要分别设计线路和开关了。

荣知事 发表于 2020-7-26 17:23:53

高层,水需要增压,所以一般很难实行 “一户一表 ”。水费有物业收取,增压电费和设备折旧需要用户承担。其他电费支出,包括在物业费中啦。所以,节约用电,也是物业盈利渠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北京地区公共照明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