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21:09

RCD问题

RCD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电气防火。这电气防火是不是所有建筑都必须做可能还无定论吧,有的规范用,应,有的规范用,宜,有的规范既有应也有宜。{: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29:16

主要问题在于这既有,应,也有宜的规范。其规定住宅应设漏保,一些重要的公建宜设漏保,这逻辑上应该是混乱了吧。第一感觉就像被灌了一壶,晕。{:1_428:},每当遇到逻辑混乱总会有这种感觉。{: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33:04

只要是头脑里有这样的概念应该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住宅的防火级别应该是比较低的,远低于一些重要公建,为什么住宅应设漏保防电气火灾,而公建只是宜设呢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35:58

还是此规只是汇总了,应的规范和宜的规范,无意中出现的现象{: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39:39

如果是规范了防火级别低的住宅应该设漏保防火,那基本上绝大多数建筑都应是防火漏保吧{: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44:37

即便是设了火报的建筑,漏保也是须要的吧,漏保能比烟感更早的预告并直接扼杀电气火灾与隐患之中{:1_428:}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7-24 10:46:33

8.6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均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装置)。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7-24 10:47:39

武汉市的地方规定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0-7-24 10:47:54

一般公建有专业电工维护,住宅的用电环境相对比较差。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49:31

当然如果设置漏电报系统是最好 最全面的预防电气火灾,当然费用也高。设置了漏报系统,漏保就没必要硬性规定要设了吧。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4 10:53:15

因此,我觉得这重要公建的条文改为应设漏保,设漏报更好。逻辑上会不会顺点{: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5 10:55:16

如果对建筑类型的防火防火级别有异议,那要改的可就多了。{:1_428:}

JHL123321 发表于 2020-7-25 10:57:21

漏电可能不会顾及有无电工的存在,那是想漏就漏吧{:1_42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RCD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