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照明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其持续供电时间?
主电源仅为一路市电,仔细看了下,好像确实不能完全按照《19D702-7 》P95注释4实施,即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为15min。因为还结合P95注释6跟P93方案2 还是按照民建13.8.6,类比避难疏散区域,取60min。图审建议30min 应该按民建13.8.6 你的意思是应该还有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吧,《19D702-7 》P95注释4只是说蓄电池15min供电,作为柴油发电机还未启动时的过渡电源,因为要满足5s转换时间。备用电源灯具持续供电时间还是要按民建13.8.6来写,蓄电池可以特殊注明为柴发还未启动时过渡用。 各消防设备用房,自从加了疏散照明,就不需要考虑转换时间了 叶本耶本枼 发表于 2020-7-13 14:55你的意思是应该还有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吧,《19D702-7 》P95注释4只是说蓄电池15min供电,作为柴油发电 ...
没有备用电源,单独为照明设柴油发电机组不太可能,所以采取自带蓄电池 侬人间四月天 发表于 2020-7-13 15:42
没有备用电源,单独为照明设柴油发电机组不太可能,所以采取自带蓄电池
那蓄电池15min不够,要按民建13.8.6来 主电源仅一路市电,通常消防是三级负荷,备用照明还按民规13.8.6考虑的大概只有消防设备房,设备电源都没有了还要180min备用照明有何用?
这个和三级消防负荷要不要双电源切换的问题类似。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0-7-14 10:30
主电源仅一路市电,通常消防是三级负荷,备用照明还按民规13.8.6考虑的大概只有消防设备房,设备电源都没有 ...
补充一下:此备用照明实为一小学教学楼主要通道照明。依《JGJ 310-2013》4.2.2,将其当备用照明处理 侬人间四月天 发表于 2020-7-14 10:43
补充一下:此备用照明实为一小学教学楼主要通道照明。依《JGJ 310-2013》4.2.2,将其当备用照明处理
请问您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啊?我也有类似的问题。上面所有的人都不审题吗?都当成了消防备用照明了,消防备用照明是持续供电时间要求。但是非消防备用照明除了医疗规范有特殊要求外,没有任何地方有要求。只有切换时间的要求。比如养老照顾建筑,房间内就需要设备用照明,我就是找不到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要求。 本帖最后由 fancyboy 于 2021-8-17 09:27 编辑
《JGJ 310-2013》4.2.2,是说主要通道照明用电为二级负荷,并不能完全等同为备用照明吧?同样根据此规范4.5章自备电源相关条文,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90min,有点咬文嚼字了... 本帖最后由 hblfst 于 2021-8-17 17:56 编辑
木白 发表于 2021-8-16 19:32
请问您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啊?我也有类似的问题。上面所有的人都不审题吗?都当成了消防备用照明了,消防备 ...
建议你看一下《建筑电气》文章讨论“[文章介绍] 2020.6|徐华:备用照明设计探讨”,这个文章里面写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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