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a918
发表于 2020-12-12 09:00:07
自带蓄电池,备用照明的时间能满足要求吗?很显然不能
原来的样子
发表于 2021-4-8 19:32:39
请教一下,新民规第202页表13.6.6最后一栏写的消防工作区域,把防排烟机房跟消防泵房列在一栏,这意思是排烟机房照明要做的跟水泵房一样,需要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然后送风机房跟加压机房只要双切箱给回路做备用照明就好了呢?
890214
发表于 2024-5-22 19:32:04
”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备用照明灯具应由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条文很清晰地说明了做法和要求,并没有要求采用蓄电池供电,这与传统加蓄电池的做法不太一致,因此,到目前还有同仁不太理解。”
三级负荷的消防控制室备用照明,消防水泵房备用照明,就是普通照明灯具加蓄电池了吧?
wsnj009
发表于 2024-7-12 16:10:36
文章是2020.6月分表的,文章中“如果上述场所只有一路市电,同消防电源一样,另一路电源可以是柴油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电源,规范中并没有规定备用照明的切换时间,如果第二路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柴油发电机快速启动时间为15 s,最大不超过30 s,这个切换时间是可以接受的。”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新民标中有备用照明的切换时间要求,所以如果第二路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柴油发电机快速启动时间为15 s,最大不超过30 s,这个切换时间是不可接受的,不满足应急照明切换时间小于5s的要求,此时,就需要设置蓄电池了。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