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军 发表于 2020-5-13 22:40:15

由变配电房供电的建筑总配电箱(带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要切非吗?

GB51309-2018   3.3.8.3-2)非集中控制系统应由正常照明供电。教学楼下面是地下室做自动报警,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无自动报警,采用非集中控制系统)集中电源引自单体正常总配电箱,单体总箱由配电房引来,此回路(教学楼回路在地下室沿桥架敷设至电井,其它建筑直接从配电房墙壁引出室外)地下室火灾时应该是要切除吧?但是集中电源又在此回路中,怎么办,集中电源有蓄电池(或者说非火灾发生场所)所以完全可切除?审图会怎么判断。采用单独消防电源供给集中电源又浪费(单体只有应急照明一种消防负荷)

swdswd 发表于 2020-5-14 06:19:02

火灾時通过FAS联动切除地下室火灾区域非消防电源

swdswd 发表于 2020-5-14 06:21:34

火灾属于非常态,楼上有EPS没有问题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5-14 08:46:57

以我的预计,图审会判定你,消防电源不得切断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5-14 08:48:32

个人认为:既然无火灾报警的建筑,就不存在自动切非的问题

.P.atient 发表于 2020-5-15 12:53:42

新应急照明规范既然规定,非集中控制型引自正常照明,我觉得火灾时可以切掉,靠蓄电池本身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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