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可以多次的提“设计说明缺某某强条”问题吗
本帖最后由 mofei0312 于 2019-9-3 08:29 编辑在条款国家及地方的主要相关规范、标准等里面,已经有这本规范了,只是没有在说明里把所有的强条条款都写上 图纸无法表达的应写入 现在的设计说明变成强条汇编了{:1_428:} 是的,就算图纸表达了,还是想要让你写的就会提 上次看了一个门房的图,还附了一张A1的补充强条{:1_428:} 本帖最后由 mofei0312 于 2019-9-5 10:03 编辑
现在电气专业真的累,一个几千平米的多层建筑,电气可能要出近50张图纸,还要说被开强条就被开强条呢。和其他设备专业比,电气专业压力大啊。 完全没必要!现在有关的没关的强条都往说明写,真正指导施工的反而不多,已经偏离了设计意图了 超规范的说明有啥用啊! 还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强条也要写设计说明里。。我是感动流涕啊。。{:1_431:} {:1_428:}图纸无法表达的应写入 现在施工图审查,有些地方把经给念歪了 随图纸送配套规范可以不,盖上出图章,说明里把规范罗列一下,反正也是抄,就当直接打印出来了 换位思考我觉得可以理解,毕竟人家要签字负责,而且是审查不是校对,审图的费用比设计的费用少多了,人家当然会对强条的执行情况重点看 图纸无法表达的强条应该写在设计说明中。 设计说明只需列出相关规范并按规范设计,无需列出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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