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解答!从《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附录B,天然气锅炉房的锅炉本体附近属于爆炸性气体环境2 ...
无问题!按建规锅炉房为丁类 见〈建规〉P8續表3.l.1和p182续表l 按三类防雷既可 不需作应急照明、设220v备照即可 进气口燃气燒掉了,附近不划为2区 liuex 发表于 2019-8-30 10:35
感谢解答!从《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附录B,天然气锅炉房的锅炉本体附近属于爆炸性气体环境2 ...
您再看一下GB50041-2008第15.2.2条条文说明(调压间为2区) swdswd 发表于 2019-8-30 12:59
见〈建规〉P8續表3.l.1和p182续表l
非常感谢!不但解答了我的问题还提供了准确的规范页码。我之前没有仔细看3.1.1条文说明中的续表,对燃气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理解错了。 swdswd 发表于 2019-8-30 13:12
您再看一下GB50041-2008第15.2.2条条文说明(调压间为2区)
感谢指正!按你的思路我查了《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都明确说了锅炉房的锅炉间不是爆炸性气体环境。
记录一下备忘: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附录D.0.2条
2 下列用电场所可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气体侵入的区域;
2) 可燃气体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0%的区域;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的附近区域,如燃气锅炉房等;
4) 站内露天设置的地上管道区域。但设阀门处应按具体情况确定。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3.2.2条
3.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 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 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确定。 liuex 发表于 2019-8-31 12:18
感谢指正!按你的思路我查了《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
是的,同《建规》一致 liuex 发表于 2019-8-31 11:46
非常感谢!不但解答了我的问题还提供了准确的规范页码。我之前没有仔细看3.1.1条文说明中的续表,对燃气 ...
您原来是𢲷加油机的思路 swdswd 发表于 2019-9-1 04:56
您原来是𢲷加油机的思路
按照加油机的思路…… swdswd 发表于 2019-8-29 22:09
但考虑燃气泄漏,照明灯用隔爆型
既然锅炉房为非爆炸危险区域,那配电箱是不是用普通的就行了?? lqcmq2009 发表于 2023-5-23 16:25
既然锅炉房为非爆炸危险区域,那配电箱是不是用普通的就行了??
配电箱用普通型,顶部灯具用隔爆型 swdswd 发表于 2023-5-25 12:06
配电箱用普通型,顶部灯具用隔爆型
感谢回复!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