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备用柴油发电机
工厂消防负荷等级为二级,供电由10KV一路进厂,设置了1台柴油发电机给生产装置备用,消防设施需要再配置1台柴发吗?或者和生产共用1台柴发? 完全可以共用,没有必要再设置一台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8-15 14:15完全可以共用,没有必要再设置一台
好的,谢谢。规范应该没有明确消防的备用电源只能独立设置的吧? fangyangde0413 发表于 2019-8-15 14:36
好的,谢谢。规范应该没有明确消防的备用电源只能独立设置的吧?
没有 柴发是10kV的还是380V的?柴发房设置在车间内还是厂区动力站? 可以共用发电机,但是发电机出线要分成两段,否则违反GB50052-2009 3.0.9(强条) 带带王大锤 发表于 2019-8-16 21:41
柴发是10kV的还是380V的?柴发房设置在车间内还是厂区动力站?
车间和动力站都有,消防应该的用动力站的。 bladeloong 发表于 2019-8-17 09:29
可以共用发电机,但是发电机出线要分成两段,否则违反GB50052-2009 3.0.9(强条)
GB50052里的“应急电源”是除双重电源外的另外一路电源,消防电源按照GB50016,其实属于适用最多双重电源,而不需设置应急电源,其实不违反3.0.9条。 楼上正解。
按照《技术措施》的不同负荷等级消防、非消防的配电方案来执行就行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