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源与非消防电源的分界
防火规范中10.1.6,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条文解释中有一句“消防电源宜取自建筑内设置的配电室的母线或低压电缆进线 ”。是否可以理解为2种做法:A)消防电源与非消防电源的分界可以在变电所内低压出线处,B)分界在建筑物电气小间内配电总箱的出线处。本人一般是对于规模不大且变电所不在本栋建筑内的场所采取做法B,其他采用做法A。请教一下大家这样是否合规合理,谢谢!电气小间不行,应该叫配电室 从本建筑总配电箱分开。 若为大底盘上多栋建筑,大底盘与多栋建筑为一整体,则应从本建筑群总配电柜处分开。 我个人同意这种做法。有些大地下室规模比较大的时候,我们也会防火分区内做两个总箱,在此处消防与非消防分开。 从建筑的配电起始端分界 楼上的几个说法都有问题,没有配电室,都属于违规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5-23 16:09
楼上的几个说法都有问题,没有配电室,都属于违规
请教树总。必须设配电室是哪本规范的规定?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zhouke 发表于 2019-5-23 16:22
请教树总。必须设配电室是哪本规范的规定?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建规的条文说明,明确是配电室或分配电室 zhouke 发表于 2019-5-23 16:22
请教树总。必须设配电室是哪本规范的规定?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不行,需要设置配电室 zhouke 发表于 2019-5-23 16:22
请教树总。必须设配电室是哪本规范的规定?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JGJ16的7.2.13 JGJ16中7.2.1.3条 规范上确实没有明确说消防电源从低压配电系统的哪一级引出才可以。
对于楼主的两种方式,我觉得均可,从本建筑的第一级配电分开就行。建筑物内有配电室的,从配电室出线处分开,无配电室的,从总箱出线处分开。 nicebin 发表于 2019-5-24 10:44
规范上确实没有明确说消防电源从低压配电系统的哪一级引出才可以。
对于楼主的两种方式,我觉得均可,从本 ...
无配电室的,从总箱出线处分开。
在我这里图审,是通不过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5-23 16:35
规模较小的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是否可以?
不行,需要设置配电室
按JGJ16中7.2.1.3条的要求,规模较小的普通建筑总配电箱在公共部位的墙上暗装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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