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09-2018备用照明怎么做?
工程概况,九层三个单元,建筑高度26.4m,地下室无风机、无喷淋,地下室中间部位设置甲防门。地下室设有配电室。问题:1.按防火规范,消防电源为三级负荷,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消防部分准备只做一个箱子,回路1、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回路2、配电室照明,回路3、消防广播功率放大器电源等等,进线从普通公共配电箱进线处T接,是否可以?
2、我按防火分区做了两个配电室,新规3.8.2.2应互投后供电,应该为配电室单独做个双电源箱?就这一个回路 1.可以,因为此处有配电室,也算消防专用回路。
2.配电室此处无法互投供电,可以选择自带电源灯具,满足180分钟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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