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50116-2013第3.4.1条的问题
GB50116-2013第3.4.1条(强条)中写到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有一个学校其中有三栋楼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这条保护对象中,是不是每个楼都要设消防控制室? 不需要,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 有需要消防联动的消防设备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可设一个消防控制室。 在靠近地理中心位置设置一个即可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4-26 10:32不需要,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
以前也是按集中设置消控室做的,但规范写的是保护对象中,按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每栋楼设,还是强条,不知道是不是理解错了{:1_438:} 电气规范的编写者可能语文水平令人怀疑,总有一些条文容易有歧义。
GB50116-2013中使用了“保护对象”这个术语但是没解释“保护对象”是什么意思。
GB50016-2014第“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这条比较明确的说明了建筑群可以合用一个消防控制室。 正如楼上所说的,规范使用的是“保护对象”,虽然没有明确定义“保护对象”,但是从规范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等条文可以看出,保护对象并不是单指一栋建筑,所以3.4.1条应该理解为只要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或建筑群就需要设置消控室,再结合3.2.1条,根据建筑群规模设置一个或几个消控室。你说的学校里3栋建筑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在室外合适位置设置单独的消控室,也可以在方便进出线的一栋楼里附设消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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