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电机
三级医院手术室等为一级负荷重特别重要负荷,利用发电机为第三电源,供配电规范中严禁接入其它负荷,而医疗建筑电气规范说发电机宜再保证一级负荷,这应该如何执行,关键是供配电中还是强条。我看的很多图发电机除了供手术室等一级负荷特别重要负荷外,还供了一级负荷,好像也没图见审图所提。 手术室等为一级负荷重特别重要负荷,其一般配置UPS作为应急电源,那个就不能再接其他负荷 你这个发电机,还是备用电源 发电机配出柜,可以出2回路,1路是备用电源,1路是消防电源哪里说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电源“严禁接入其它负荷”?
不是说50052的那条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3-22 11:11
你这个发电机,还是备用电源
有道理,谢了 x01oct 发表于 2019-3-22 11:28
发电机配出柜,可以出2回路,1路是备用电源,1路是消防电源
是的,就是这规范里的3.0.3条 huo 发表于 2019-3-22 11:40
是的,就是这规范里的3.0.3条
这条不是这么解释吧,又不是单独的10kV进线,电源总是连在一起的。只要分开给电就可以了
难道您变压器端也分备用电源和应急供电系统么?肯定是接在一起的啊~~
只是分开以后,不要再混接了。 发电机并不能作为医院手术部等特别重要负荷场所的应急照明,切换时间达不到
所以,发电机只能定义为备用电源,而UPS才是应急电源 规范都是乱在编。JGJ 312第4.4.2条:应急电源应保证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并以保证一级负荷的用电。这个条款就明显违背GB 50052中的两个强条。 发电机不能用于一级负荷(手术室),肯定不对。不管其强条还是弱条,难道消防还成了特级负荷不成?
发电机称备用电源也不对。应该属于自备电源,注意电源切换方式。发电机不可和市电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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