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9 14:33:0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15:37:53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9 16:04 编辑
“治学以诚”说笑了,尺短寸长哪里得“杂志社偏爱”?
尺短不认识杂志社任何一位编辑,但尺短对所有杂志社的编辑心怀感激。
尺短凡夫俗子,一介平民,既无权无势,也无权贵、大佬可傍。所有能发表刊登的论文虽不入诚版法眼,却敢说是句句真话,无半字虚言,蒙几个杂志社不弃,几乎篇篇都能做到出手就能刊登,算是有幸也是对所花心血的一种回报。
诚版不必“英雄气短”,不做“英雄”回归“平民”,方能做一些有益于实际工作的“寻常小事”,这才是大家乐意看到、期盼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17:48:22
本人(第一作者)的路灯配电论文发表在最新一期上(2007-02),还得到稿费600元.特此感谢建筑电气杂志社.
论文题 ...
大鼻山 发表于 2007-2-27 20:2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鼻山:
本人(第一作者)的路灯配电论文发表在最新一期<建筑电气>上(2007-02),还得到稿费600元.特此感谢建筑电气杂志社.
论文题目为<路灯配电系统若干问题的探讨>,字数7893.观点独特.见解新颖.图文并茂,值得一读~~
尺短寸长:
此文确实“值得一读”,但文中对错参半,请读者千万小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17:53:43
本人(第一作者)的路灯配电论文发表在最新一期上(2007-02),还得到稿费600元.特此感谢建筑电气杂志社.
论文题 ...
大鼻山 发表于 2007-2-27 20:2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鼻山:
本人(第一作者)的路灯配电论文发表在最新一期<建筑电气>上(2007-02),还得到稿费600元.特此感谢建筑电气杂志社.
论文题目为<路灯配电系统若干问题的探讨>,字数7893.观点独特.见解新颖.图文并茂,值得一读~~
尺短寸长:
此文确实“值得一读”,但文中对错参半,请读者千万小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18:05:39
请gdx8785, wosuwoxing斑竹删掉一个重复的帖,我这里网速有点问题,不知什么原因帖子就是发不出去,点击了两次,就重复成这样了。{:tongue:}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9 19:14:27
哈哈哈,尺短是不是赶着老诚跑。。。。。。
老诚还是比大鼻山有耐力,跑了这么久了,一个“论坛恶霸”的大帽子扣尺短头上。。。。。
老诚,尺短不满意这个帽子,你看怎么办了。。。。。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9 19:20:5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9 14:2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唯一不安全的就是高压接地,使PEN或PE线串入高电位,———— 如果“PE线导入高电位”是伪命题,你的担心从何而来呢。。。。。
我猜到老诚的问题在哪里了。。。我不说。。。。。{:titter:}
wzgzaz
发表于 2011-1-11 15:39:48
楼主把文章传上来哟 大伙探讨一下{:1_274:}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11 18:25:58
大鼻山:
本人(第一作者)的路灯配电论文发表在最新一期上(2007-02),还得到稿费600元.特此感谢建筑电气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9 17:4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了,对此,你不说写了文章么,投稿了没。。。。。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1 19:46:08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11 20:17 编辑
对了,对此,你不说写了文章么,投稿了没。。。。。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11 18:2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尺短寸长:
论文《也论路灯接地兼议5线TT系统》已于2011-01-10投稿《建筑电气》杂志社,但愿能发表,期盼着。{:4_118:}
sccat
发表于 2011-1-11 20:14:56
不是2010,是2011年吧。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11 20:15:10
够呛,拖了这么长的时间。。。。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1 20:22:16
论文《也论路灯接地兼议5线TT系统》已于2011-01-10投稿《建筑电气》杂志社。{:4_125:}
够呛,拖了这么长的时间。。。。
唉,是够呛。书读得少,要查好多资料啊。
没办法,文思枯寂兼词不达意,超过15000字,不知编辑咋想了。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1-11 20:40:20
超过15000字。。。。。。。怪不得时间长。。。。够呛,估计发表也够呛。。。。。。
你是不是可以分成三篇或者四篇文章来发表啊。。。。。
麻烦了,这下炒作成了煲汤了。。。。。得求求站长,开个后门走走了。。。。。
哎,只好等了。。。。。发表一篇文章,你写成巨作了。。。。。
好了,阿斯可以看见大作了。。。。15000字,是不是多了个零啊。。。。。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1 20:47:26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11 20:50 编辑
“对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异议”13405字(也从超15000字给编辑删了几百字后发表的,没事)分两次刊登,但愿这次也如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