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耐火时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2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那么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耐火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在哪里能查到? 见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第13章 见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第13章 按GB7000.2-2008第15章应急灯外壳试验温度为850摄氏度 按GB7000.2-2008第15章应急灯外壳试验温度为850摄氏度 @宋卫东,谢谢! ttxx 发表于 2018-12-21 17:26
@宋卫东,谢谢!
不客气,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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