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4探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问题:仅从字面意思理解的话,外廊需不需要设疏散照明?
如果这句话没有内字,即改为“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则意思很明确,外廊也要设置,因为晚上会发生火灾。
规范这句话多了个“内”字,则外廊是否包括就有两种解读了。
大家怎么看?敬请各位高手发表意见。 我觉得这个“内”应该理解为从属的意思,如果是狭义的理解为内外,那也应该是“公共建筑内部的疏散走道” 一般都做。还有一种理解,建筑是否计算了面积 我们一般都设计了,因为本身属于建筑物的疏散走道 原来讨论过一个建筑物的室外钢梯是否需疏散照明,也是有争论 外廊也是在公共建筑内 谢谢各位回复! 天道酬勤1 发表于 2018-10-19 10:40
我觉得这个“内”应该理解为从属的意思,如果是狭义的理解为内外,那也应该是“公共建筑内部的疏散走道”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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